12月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3年来我省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方面的探索。据介绍,仅省级层面,共有46个省级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总投资131亿元、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全部高效规范落实,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群众利益最大化目标。
集中建设新模式应用于科技、教育、卫生、园林、绿化等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此类工程多由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采用“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建设组织模式,省住建厅划分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项目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的工作界面,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管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的权责。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市本级已成立或明确50家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各设区市下辖的各区(含园区)、县(市)中,已成立或明确近600家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监管是集中建设模式的重点环节,省纪委要求省公建中心将廉洁风险防控贯穿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共建群防机制,打造“廉洁工程”。目前,我省各设区市下辖的各区(含园区)、县(市)中有59个设立集中建设监管机构。并且为有效防止工程腐败,我省在省级层面创新建立“协调监督员”和“协调联络员”协调监督集中建设项目的工作制度。
公建中心严格执行投资概算,根据使用单位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推行限额设计,有助于遏制工程建设超标准、超概算、超规模的顽疾。□(摘编自《新华日报》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