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就《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举行新闻发布会。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常州市园林绿化工作围绕“维绿、靓绿、享绿”要求,坚持与经济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10906.12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33平方米。《条例》是常州市第一部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标志着常州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也将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江苏的常州样板提供有力法律制度保障。
《条例》共五章、四十条,重点强化规划对城市绿化建设的指导作用,突出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绿化建设要求,推动立体绿化建设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推进绿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强化居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建立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和城市绿化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移植、砍伐和修剪树木的相关规范,并加强了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摘编自《常州日报》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