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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住建部等三部门: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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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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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摘编自《新华社》讯2020-02-20王优玲、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