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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小微企业5个月免征养老、失业、工伤3险 医保减半征收 公积金可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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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2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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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压力骤增。国家为此陆续出台企业“五险一金”优惠政策,其中,中小微企业最长5个月免征养老、失业、工伤3险,医保减半征收,公积金可申请缓缴。
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在24日关闭了企业社保申报通道;如果有企业已经在政策出台之前缴纳了2月的员工社保,可以申请退款或直接抵扣下期应缴款。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采取免、减、缓3项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为企业减负。
  “免”:从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
  “减”: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医保方面:从2月份开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公积金方面: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摘编自《南报融媒体-金陵晚报》2020-02-26杨欣、黄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