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建部印发《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20〕25号)。《管理办法》分四章(总则;组织和职责;申办和筹备;管理和利用),共20条。
其中,《管理办法》对园博园场地作了要求,规定园博会以园博园为主要展示场地。
园博园的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因地制宜保护自然风貌和山水格局,改善提升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彰显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要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方式、新技术,鼓励通过生态修复方式建设园博园。园博园选址要尽可能在城市建成区或周边,贴近社区和市民生活圈。园博园的绿地、水系要成为城市整体绿地系统、水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园博园展馆的建设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充分利用改造存量建筑,新建展馆要考虑后续利用,严格控制规模。采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展示新时期城市建设水平。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
作为国际园博会第一主办单位的住建部主要职责;在主办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承办单位主要职责;协办单位主要职责;园博会组委会主要职责。
《管理办法》规定:园博园作为城市公园绿地保留的部分不能少于50公顷,并划定城市绿线,纳入城市绿地系统管理。
(摘编自《住建部官网》2020-04-06)